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
2024-08-27 09:35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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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省(区)、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育总会秘书处),健美协会,行业体协秘书处,有关体育院(校)项目管理部门、有关健身俱乐部、健身瑜伽馆均可派队参加。

  男、女成年单人组、海德体育注册混合双人组、元老组(1个组不分性别)、集体组(3-6人)。

  (四)进行规定动作的比赛。选手在创编时需根据组别加入规定相对应,可穿插其他体势,难度自行编排,前后顺序不限。

  男、女成年单人组、元老组:预赛、复赛(规定动作)时长6分钟,决赛(自选动作)3分30秒以内。

  男、女成年单人组、元老组、混合双人组、集体组成套动作展示需在规定时间以内,超时表演视为“0”分。

  1、男、女成年单人组、元老组预赛:拜日式(规定动作另行通知)。6分钟以内完成,大会提供背景音乐。

  2、混合双人组:自选6个体式,预赛阶段使用大会背景音乐,决赛阶段音乐由选手自备。

  男、女成年单人组、元老组、混合双人组、集体组按瑜伽体式展示进行评分,评分采用10分制计算,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。

  (1)根据音乐风格或表现主题,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行创编,动作、服饰与音乐协调一致。

  (2)动作的难度和强度根据表演者自身水平,禁止出现危险或对身体有伤害的动作。

  (3)动作类型丰富,编排中需有站立、前屈、扭转、平衡的展示,各体势之间的连接需科学而顺畅。

  (二)参加人员须身体健康,无高血压、心脏病等不适合参加体育大赛的疾病,需持2013年地市级医务部门的健康证明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。

  (三)参赛选手需按照大赛规定的展示时间提前至少30分钟到场进行检录。比赛设有专门的检录处,检录未到场视为自动弃权。

  (四)男女成年单人组、元老组、混合双人组、集体组决赛阶段自选音乐需单独录制在CD碟上,不接受U盘文件,CD碟上不允许有其他的内容。

  1、各参赛单位需填写报名表(附后)一式二份,于2013年9月27日前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分别寄到中国健美协会和承办单位。逾期不予参赛。

  2、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报名。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更换运动员名单者,必须于赛前15天函告主办和承办单位。

  各运动队于2013年10月18日上午到池州市报到(报到地点另行通知),并交验身份证、2013年地、市级医院出示的健康证明。下午15:00召开技术会议。

  (三)混合双人组及集体组设“最佳组合奖”“最佳编排奖”、各1对(队),颁发证书。

  参赛单位的往返旅费自理。展示期间大会负担每个参赛单位8人食宿费用(其中管理人员1名,运动员7名),不足2名(含2名)运动员的单位,大会不负担管理人员的食宿费。

 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;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。敬请所有参加展示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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